坚决落实好上述政策措施,抽调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支援社区疫情防控一线,提高其做好社区防控工作的能力,要及时安排健康体检和心理减压;有条件的地方,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防止带病上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作出了重要贡献,要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和志愿者对其家属给予更多帮助关爱,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对城乡社区工作者适当发放工作补助, 三、改善城乡社区工作者防护条件,全面做好抚恤优待,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认定情形的,组织开展面向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医疗卫生知识、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二、切实做好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伤害保障。
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城乡社区工作者,确因疫情防控工作特殊需要的,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
补助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疫情防控任务指导市县制定, 六、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关爱慰问。
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有效的举措,采取轮休、补休等方式,为激励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不畏艰险、勇往直前,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需要,各地要协调安排好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就餐、休息场所等生活保障,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规定的,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特别是感染新冠肺炎、因公受伤、突发疾病城乡社区工作者和因公死亡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家属的走访慰问工作,各地要按规定落实社区防控工作经费,保证城乡社区工作者及时得到必要休整, 四、切实为城乡社区工作者减负减压,要求对社区工作者防控工作给予保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疫情防控的正确舆论导向和良好社会氛围。
七、开展城乡社区工作者表彰褒扬,对疫情防控期间因公殉职的城乡社区工作者追授“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确保各项关心关爱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民政部门要牵头协调落实好关心关爱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的政策措施,大力宣传报道在社区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的感人事迹, 八、加大城乡社区工作者先进典型宣传力度,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
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各地要采取措施,加快构建社区防控工作信息化支撑体系,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对长时间高负荷工作人员安排强制休息。
英勇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
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要求城乡社区组织出具其他证明,原则上不得向社区摊派工作任务,为守严守牢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社区防线提供有力保障,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依照有关法规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殉职城乡社区工作者的烈士评定和褒扬工作,在落实好城乡社区工作者现有报酬保障政策基础上,对表现突出的要大力褒奖、大胆使用。
应依法认定为工伤,除党中央、国务院已有明确要求的外,在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街道(乡镇)干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保障城乡社区工作者身心健康,获得表彰以及被认定为烈士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子女。
合理调度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对奋战一线、无法照顾家庭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地方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调度和督查,在保证社区防控人员力量的前提下,切实关心关爱城乡社区工作者,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对于因履行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病亡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坚决制止多头重复向基层派任务、要表格,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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