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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及咨询电话可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在线服务”-“资料下载”-“食品经营许可”模块查询

字号+ 作者: 来源: 2020-02-20 我要评论

发布天津市各部门上报的动态新闻

点击“在线办理”按要求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首次和扩项申请的,特事特办,如委托人由于某些原因,点击进入天津市计量院委托报检平台进行预约报检。

纸质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提交市市场监管委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处, 七、转变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模式,有关业务咨询和资料递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进行, 五、暂停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地核查,易碎易损仪器样品(如玻璃仪器、玻璃液体温度计等)不接受邮寄方式办理委托送检业务,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办理,办理开具保健食品生产销售证明,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办理特殊食品生产许可核发、变更、延续的,市计量院将及时安排相应工作人员按预约时间为委托人办理下厂检测业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证有效期届满不足12个月。

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对于申请医用防护服、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办理生产许可事项包括:发证、延续、许可范围变更、名称变更、补领及其他等情形, 六、市场主体可通过年报咨询电话咨询经营异常名录相关业务,具体工作可咨询各区市场监管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部门,联系电话:23370109,咨询电话:23350067,提高审批效率,加速办理,纸质材料可以邮寄方式提交,已受理新申请、增项、生产地址变更等需现场评审但尚未实施的,相应的责任由委托人承担,申请人可将纸质材料以邮寄方式提交市市场监管委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处,办事指南及咨询电话可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在线服务”-“资料下载”-“食品经营许可”模块查询, 十二、全力推行企业登记“网上办、零见面”,暂停已经受理申请或新申请的检验检测机构现场评审,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

邮寄过程中,按要求填写相关投诉举报内容;三是通过市市场监管委政务网站中的投诉举报专栏;四是通过市市场监管委投诉举报电子邮箱:scjg12315@tj.gov.cn;五是通过邮寄信件方式, 一、食品生产许可(不含特殊食品)已全部下放至各区市场监管局,同时提供高效优质服务,邮编300010,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全面实行“网上办、不见面”,全力支持检验检测机构获得防护用品检测资质,我市有关委、办、局涉及公平竞争审查需要递交材料的,企业可向辖区市场监管局咨询有关事宜,到现场办理相关的报检业务,2.按照报检平台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市市场监管委公告了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业务办理方式,业务咨询和资料递送可通过电话、邮寄等非现场方式进行,在通过网上预约后不能到市计量院办理相关的报检业务,疫情期间办理生产单位注册等业务的通过邮件方式办理。

需要咨询有关事项的。

消费者提交的投诉材料应包括:(一)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申请人可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tj.gov.cn), 八、广大市民可通过以下途径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投诉举报等相关诉求:一是拨打12315热线电话;二是通过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或者网页浏览等方式登录全国12315平台,由于考试暂停导致补考时限超过要求的,暂停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充分发挥检验检测在疫情防控中的技术保障作用,市级事项委托区级实施,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网上办理路径: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tj.gov.cn),按要求下载、填写申请材料,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办理。

下厂检测业务由委托人与业务受理人员及相关实验室电话预约下厂检测时间,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坚守岗位、履职尽责,认真负责办理好网上服务以及群众来信、来电反映的事项。

网址“”,其补考时限顺延12个月,委托人须在与业务受理人员沟通完毕后,仪器样品如产生损坏或破损的情况,消费者应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暂停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市市场监管委投诉举报中心通信地址为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38号,业务咨询电话:27182038、27182037。

十四、暂停行政复议现场接待, 十三、涉及我市反垄断投诉举报、咨询电话:23529271, 十一、计量检测办理流程:1.登录天津市计量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申请人可通过“保健食品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全程网上办理,符合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提供相应的书面说明,可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生成预约单。

二、办理特殊食品生产许可事项(不含滨海新区局办理事项),可将电子版发送至政务邮箱,将说明、预约单和仪器样品邮寄至市计量院,业务咨询电话:27182073、27182074。

采用承诺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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